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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如何参与科创板?
2019-06-25

与券商、公募、私募等机构均围绕科创板投资机会、多层次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的意义、对自身业务影响等方面进行解读的“热”不同,来自银行的声音似乎较为冷清。

这与其金融牌照属性相关,银行并不能短期内像券商和基金那样,通过储备项目承销(投行业务)、投资人开户(经纪业务)、加大股票配置力度(公/私募投资)等直接方式,分羹科创板这一资本市场盛宴红利。

当前银行理财资金进入权益市场的途径主要有两种方式:

1.直接进入股票市场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而“私募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于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等”,这里的权益类资产包括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私募理财产品是可以直接参与投资科创板股票交易的。

对于公募理财产品而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应当主要投资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这意味着,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也是可以直接投向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

2.间接进入股票市场

有别于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若商业银行没有设立理财子公司而只有内设理财业务部门,那么根据理财新规的要求,其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只能通过投资其他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其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仍可直接投资股市)。

值得注意的是,在放开理财资金投资股市的同时,监管对理财资金投资权益市场也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主要是配置比例的限制和持有比例的限制。

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理财产品分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这四类理财产品均可以配置股票,但权益类理财产品配置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能低于80%,相应的固定收益类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就不能超过20%,混合类理财产品也不能超过80%。这说明权益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会是配置科创板股票的主要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