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
1、理财规划师考试管理中心现场继续教育活动;
2、理财规划师考试管理中心的专业论坛、研讨会和学术报告会等;
3、理财规划师考试管理中心认可的、 由持证人所在单位举办的相关内容学习和活动;
4、理财规划师考试管理中心授权的专业教育机构提供的各类继续教育活动
5、担当理财规划师考试管理中心或其授权的教育机构举办的理财培训的授课人或研讨会的演讲人;
6、理财规划师考试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方式。